广州市创新基金发表时间:2018-01-08 10:38 一、申报时间:3月 二、补助资金:事后补助。初创项目30万元,创新项目80万元 三、申报要求: 1、申报企业须是2010年1月1日以后在广东省境内(深圳市除外)注册(2015年申报企业)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,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、开发、生产或服务业务。 2、企业必须是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、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,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、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、持续创新的意识;具备完成申报项目的资金能力。 3、企业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%,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%(合理的调整在审计报告中体现)。 4、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%以上,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%以上,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%(审计报告中体现)。 5、申报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,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。 |